對焊法蘭是管件的一種,是指帶頸的並有圓管過渡的並與管子對焊連接的法蘭。
對焊法蘭不易變形,密封好,應用廣氾,有相應的剛性與彈性要求和合理的對焊減薄過渡,焊口離接合面距離大,接合面免受焊接溫度變形,它採取比較複雜的嗽叭形體結構,適用於壓力或溫度大幅度波動的管線或高溫、高壓及低溫的管道,一般用於PN大於2.5MPa的管道及閥門的連接;也用於輸送價格昂貴、易燃、易爆介質的管路上。
一、對焊法蘭的級別及其技術要求應符合JB4726-4728的相應要求。 1、公稱壓力PN為0.25MP-1.0MPa的碳素鋼、奧氏體不鏽鋼鍛件允許採用Ⅰ級鍛件。 2、除以下規定外,公稱壓力PN為1.6MPa-6.3MPa的鍛件應符合Ⅱ級或Ⅱ級以上鍛件級別的要求。 3、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,應符合Ⅲ及鍛件的要求: (1)公稱壓力PN≥10.0MPa法蘭用鍛件; (2)公稱壓力PN>4.0MPa的鉻鉬鋼鍛件; (3)公稱壓力PN>1.6MPa且工作溫度≤-20攝氏度的鐵素體鋼鍛件。
二、對焊法蘭一般採用鍛件或鍛軋工藝製成。當採用鋼板或型鋼製造時,必須符合下列要求: 1、對焊法蘭應經超聲波探傷,無分層缺陷; 2、應沿鋼材軋制方向切割成條狀,經彎制對焊成圓環,並使鋼材的表面形成環的柱面。不得採用鋼板直接機加工成帶頸對焊法蘭; 3、圓環的對接焊縫應採用全熔透焊縫; 4、圓環的對接焊縫應進行焊后熱處理,並作100%射線或超聲波探傷,且射線探傷符合JB4730的II級要求,超聲波探傷符合 JB4730的I級要求。
三、對焊法蘭的頸部外側斜度應不大於7o。對焊法蘭在生產和焊接時嚴格控制技術參數,保証能夠在生產和使用中充分發揮作用和價值。